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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俗服裝與音樂

須文宏譯 選自「Folk costumes of the world」一書

一、傳統服飾的發展

聖經告訴我們,人類的第一件衣裳是由亞當和夏娃開始的,之後,從樹葉做圍裙、獸皮做衣袍,就開始了世界各地服飾的發展。

影響服飾發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生存的環境。人們就著手邊可以取得的天然資源和野獸毛皮,發展出各自適用的服飾。服飾的發展, 起碼是為了以下的三個目的:第一、避免受到氣候、昆蟲、野獸的侵害; 第二、為了彰顯不同的社會階層; 第三、為儀式、宗教所需。

就拿一個獵人為例。人們會讚美獵人捕殺動物的勇氣, 且隨著被殺動物越凶猛, 其欽慕之心越深, 所以, 獵物除了食物的功能外, 同時便具有衣飾的功能, 以作為炫耀。宗教儀式常是炫耀的重要場合, 他們穿著獵物製成的衣服, 並且在矛、箭等武器上刻上動物的圖案,展示平日辛勞英勇的成果。宗教和迷信便與這些特別服裝的穿著, 形成密不可分的聯繫。

另一個被人們視為力量來源的就是「樹」。人們常使用樹皮和樹葉為材料, 希望藉此可得到樹靈的強大精神, 這一種想法在許多的刺繡中也可以見到。許許多多的民族仍一直使用樹葉製作圍裙、裙子,用剝下的樹皮敲擊修整做為衣服的材料。在斐濟(Fiji)就使用敲打如紙般薄的樹皮來製做衣服,稱為masi,他們將處理過的樹皮縫成衣服後,再用染料將之染色製成。阿茲特克( Aztec)的女人則是用龍舌蘭仙人掌(maguey cactus )的葉子中堅硬的纖維製成一種白色的材料 ixtle,將之染色後編織成粗糙的衣服。

人類耕作和豢養家畜,提供了食物來源,同時也發展出了服飾的文化。人們使用綿羊、山羊、駱駝、駱馬的毛或髮,使用北美洲馴鹿、寒帶馴鹿、海豹的皮,也使用鳥類的羽毛或皮。生活在北極圈內的愛斯基摩人就是完全以毛皮做衣裳,而北美洲的印地安人則是獵殺水牛、鹿、羚羊、海狸、狐狸,取他們的毛、皮和肌肉作為製衣的原料。

在棉花、亞麻、羊毛和蠶絲的引進使用後,整個人類衣服基本形式發生了重大改變。對於熱帶、亞熱帶氣候而言,棉花自然成為最重要的製衣材料,從考古研究中也發現五千年前左右便有了棉花的使用。西班牙人在征服墨西哥時得到了棉花這一項高價值的材料,印度則是最早發現棉紡織、紡紗、染色技術的地區,約在西元前五世紀便開始了。中國也是早期使用棉花的民族,但規模小了許多,直到十三世紀日本人沿襲了相同的模式。

棉花的使用製造導致了衣服發展的根本改變,特別是在歐洲。十三世紀才在西班牙開始生產,不許久便流行到了荷蘭。英國何時開始使用棉花,並不清楚,只知道在十六世紀時法蘭德斯(Flemish )的織布工人為了逃離西班牙政府迫害,來到英國時,帶來了棉織品。至於美國就更晚了,直到十八世紀左右才有棉花工業的發展。

在棉花之後緊接而來的是種類繁多、五花八門的各式素材。軟棉布(又稱白洋布、Calico)首先出現且大受歡迎,接著燈心絨(Corduroy)、薄質的白色細葛布(Cambric )都廣泛被使用,其他像Gingham (一種有條紋格子的布,線先染色後再織成布)、Velveteen(棉製天鵝絨),都一一問世。

另一種廣泛用於服飾的植物纖維素材就是亞麻(linen )。亞麻的使用在許多古文明裡都可發現。在埃及,只有法老王可以穿著亞麻製成的袍子,它也用於木乃伊的包裹。亞麻是一種較強韌的素材,因此它比棉花的用途更廣,可用於製造繩子、大拖繩、或燈蕊。亞麻可被織成厚重粗糙的布料,也可以是質料細緻的形式,常見的蕾絲(lace)多是亞麻製品。

羊毛也是重要的素材,它同樣也有很久的使用歷史。羅馬人便曾教導不列顛人紡織羊毛製品的技術,甚至設立工廠,製造衣服;在歐洲,羊毛工業則很發達,摩兒( Moors)人就引進有名的美麗諾羊毛線( merino strain)到西班牙;英國人則是從法蘭德斯的移民得到了羊毛紡織的技術。分潤了許多好處;荷蘭人將棉花和羊毛引入南非;南美的一些國家,蘇聯、東歐和冰島都發展了羊毛工業,並且融入他們的傳統服飾中,羊毛變成了高山和寒帶人們重要衣服素材。

棉花、亞麻見諸於世界許多國家,但蠶絲(silk)則僅見於中國。從養蠶學的引入歐洲開始,蠶絲就在歐洲傳統服飾扮演很重要的角色。在西元前2640年,黃帝的太太嫘祖發明了蠶絲的使用,之後,如何製造蠶絲便一直是很機密的事情,這個秘密一直是被王公貴族們保存著,洩露此一秘密的人甚或被處以極刑。正因如此,絲成為西方旅行商隊眼中的珍品,連帶牽引出一條中國到羅馬長達8000英哩的道路,稱之為「絲路」,這條路從中國,往薩馬爾罕( Samarkand),穿過波斯(Persia),一直延伸到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一帶,最後進入敘利亞、埃及和羅馬。這一路走來直是倍嚐艱辛,而絲綢也就在這些商賈的運送下進入西亞、歐洲,成為極其珍貴的商品。

隨著西元前三世紀中國王朝的衰落敗亡,絲織品的外銷便極度困難,也因為時代的混亂,一向被視為極度機密的絲織技術,就被夾帶出中國了。日本人就在此時,從四名中國女孩的手中習得了此一技術,而一位中國公主也把蠶繭和桑樹種子藏在衣服的襯裡和頭巾中,帶到了印度。於是,印度發展了絲織技術,並逐漸的傳到波斯和中亞。東羅馬帝國最有名的君主-查士丁尼大帝(Justinian the Great )是最汲汲於發展絲織技術的君主,他送了兩名僧侶進入中國,而這兩名僧侶返國時,則藏了蠶繭於竹杖中,而在西元550 年的君士坦丁堡開始了西方的絲織文化。十字軍東征時,回教徒將絲織技術帶到遙遠的西西里島(sicily)和西亞,絲織工業隨即迅速蔓延至佛羅倫斯(Florence)、米蘭(Milan )、熱那亞(Genoa )和威尼斯(Venice)。在1480年絲織工人到達法國。每一個國家都把自己的風格特色添加到絲織品的顏色、形式和設計中。十六世紀,絲織品工業進入英國。又由於法國國內的宗教問題,使許多篤信基督新教的絲織工人移入瑞士、德國和英國。西班牙人曾嘗試將養蠶業引入墨西哥和美國,但都不成功,以致絲織工業一直是東半球的產業,並深深的影響著東半球各地的服飾發展。

1.服飾的形態

隨著一些基本素材的發展,西歐農村的服飾開始有了一套規模,這一套規模從古希臘至15世紀以來改變一直不大,當然古埃及、希臘、羅馬和波斯文化對歐洲服飾的影響是絕對的,在今日歐洲的服飾中仍可見到。

歐洲的服飾,無論男女,基本的部份是有袖或無袖的簡單緊身上衣( tunic),這緊身上衣有長和短兩種形式,長的發源於愛奧尼亞(Ionian)地區,短的則是古希臘的產物。長式的上衣從亞洲被引進雅典。短式上衣則是較為流行的形式,各種素材和剪裁的變化層出不窮,農民的服飾一般剪裁極為簡單。城市、貴族的服裝則顯現出極其多樣的變化。奴隸則有一種纏腰布形態的服裝。

女人也穿愛奧尼亞型的長式上衣,用亞麻為材料,配上腰帶,穿著時上衣會拉出部份長度蓋住腰帶,而有裙子和罩衫的雙重效果。到今天為止,農民服裝的基本形態可以說是「女人著長衫,而男人著短衫。」

雖然許多各式的服裝持續的發展演進,這一類長、短衫的改變倒是不多,從西亞發源的愛奧尼亞型上衣,傳到了北非、中東和阿拉伯地區,仍是維持它寬大合身的樣式。整個來說,服裝的演進大體是因循著社會地位與階層,而形成許多不同的形制,而對農人來說,基於工作方便的需要,所以服裝一直維持簡單的式樣,沒有改變。

至於褲子,早期希臘、羅馬人不穿褲子。褲子的發源也是在史前,亞洲的遊牧民族是最早穿它的。單純的長衫對騎馬來說很不方便,而一件皮製短褲,既可以使騎馬的人舒適許多,也利於長途跋涉的徒步征戰。在今天的土耳其舞蹈表演中,舞者便常穿著一種有名的褲子(kilic kalkan)跳著戰爭舞蹈,而這一類的褲子實際是奧圖曼土耳其人軍隊的制服。在羅馬帝國衰亡後,褲子漸為人們普遍的穿著,質料多為羊毛、亞麻和皮革。東方人則使用棉花、蠶絲為素材。這些布料有單色的、長條紋的,也有許多顏色裝飾的。

長期的征戰導致了服飾的重大改變。女子的長衫依舊,但一種或長、或短的馬褲則應運而生。這種馬褲在褲腳常有一些布條纏繞至靴子附近,形成像是靴子的蕾絲裝飾,然後,則是將長衫紮入褲腰內,於是長衫逐漸演變成了襯衫。

農村女人的服飾則一直延續剪裁式樣簡單的長衫形式,直到十五世紀引進了緊身胸衣和圍裙,才有了重大改變。緊身胸衣應是發源自法國南部安如(Anjou )地區,起先它只是剪裁簡單的式樣,穿在衣服的外層,但身前的蕾絲是不可或缺的。緊身胸衣帶領了婦女服飾走向罩衫、裙子分開穿著的方向,而它在本身的演進中,也加入了吊帶的使用,和許多剪裁、式樣的變化。在許多歐洲服飾中,緊身胸衣都是基本配備,且在一個國家地區內常有著許多的樣式變化。罩衫同樣也一直演變著,領口、袖子常隨著氣候、風俗、宗教有著不同變化。

歐洲的服飾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產生了極重大的改變,尤其是城市的服飾流行千變萬化,相對地,鄉間的變化則極其緩慢。在歐洲的某些區域,服裝的形式是被法律嚴格規定的。他們的規定嚴且密,包含衣服的質料、長度、顏色、及裝飾,甚至連頭髮上的珠寶、頭飾,都在不鼓勵、或禁止的行列。這些規定的來由多半是經濟或宗教的考量,像卡爾文教義派(Calvinistic )就擔心在不作控制的情況下,農村的服飾會變得放縱而無節制。因此,主政者希望服飾的材料是能夠來自家中可自行製取的,且各別階層的服飾要明顯區別。法國大革命後,許多的規定廢止了,各地的服飾開始在裁縫的巧手下相互爭奇鬥豔起來,新想法源源不斷,許多垂飾、裙襬的形式發展,也加入了珠寶和各種裝飾。

大量不同的材料、材質與設計,紛紛出籠,也帶動了服飾的發展。傳統依然被保留著,但新的主意則不斷地被移植上去,因此,想瞭解一地區服飾的全貌,須同時具有歷史觀和地理觀,這些觀點和服飾的革命常有重大的聯繫。

工作服和慶典服裝是截然不同的。慶典服飾大多都被小心留存,並且世代流傳,這些服飾總是和某些重要的歷史事件或傳統有關,象徵了某一個時代的興盛。獸皮、面具和一些禮拜用的傳統服飾,常是用以象徵動物的精神,甚至是神的精神。

2.服飾的刺繡、設計與形式

每一國家都有他的民俗、傳統、神話,隨著時間的流轉,也常被渲染和改變。有許多的民間故事中常蘊含著意味深長的啟示和真理。但常常也有許多關於正邪、光明、黑暗的事件難以用文字表達,卻可用一些符號、形象來幫助瞭解。這一點,在許多不同的文明中,常可以發現許多類同的符號表達,也顯示了人類思維的相近。人們最初是在石頭、金屬、陶器上鐫刻這些圖記,後來,則演變為刺繡、紡織、建築上的表達,它們可以是純裝飾的,也可以提供更進一步的思維。

最早的裝飾是身上的刺青或圖記,人們用紅、藍、黑、白分別表示地球、空氣、火和水,這種標記常是族群的表徵,沒有保護身體的作用。有了服裝的發展後,裝飾就轉向服裝了。這些裝飾包含了迷信、對宇宙信仰等的一些符號。

刺繡一般用在領子、裙子或衣袖,在衣服的邊緣、袖口等處,也常可見到。刺繡一方面是象徵或裝飾,一方面也有保護衣服不被磨損的作用。當一個人遠離家鄉,遷移他地時,就常變成他居住當地一個特殊服飾的表現,可能在襪子的縫線上,可能在頭飾、帽子上,都會保有原來家鄉的特徵,這些現象在今天許多地方仍能清楚的印證。像北歐地區的拉布蘭人(Lapland )一直維持他們的衣著顏色和設計的樸實,就是一例。

人們最早的圖案象徵,應該是圓形和螺旋形。這些圖案從石器時代、古中國、以至於塞爾特人(Celtic)和伊斯蘭人(Islamic )的裝飾圖形中,都可追蹤得到。圓圈被認為代表了「完美」、「極致」、「統一」、「創造者」的含意,螺旋或迷宮的圖案則代表了「生命的重生」、「走向天堂的道路」。除了圓圈和螺旋外,三角形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圖案,象徵了宇宙秩序和宗教的意義。這一些符號便組成了許許多多的裝飾花樣。

許多古老的圖案至今仍可見到,但大部分都已經劇烈改變而難見其原貌了。圓圈常變成了太陽、車輪、花朵,螺旋變成了蛇的形狀,三角形則是星星。

每一個國家都發展出了他們自己的特色,而國家內的區與區、村莊與村莊之間也有相當的差異。許多古老的圖案就是家族世襲而流傳下來,即便如此,隨著時間的流逝,還是使許多圖案有了很大的改變。這些改變,首先便反映了環境的變遷,而融入古老的標記當中,因之,這些刺繡和服飾上的圖案就成了城鄉的特色和它們交流的表徵。

宗教的影響是絕不可輕忽的因素。像伊斯蘭教便禁止教徒有任何塑造人像的舉動,因此他們的圖案便有了另一番包裝和發展。而許多國家則流行著一些動物圖案的標記,像是蠍子和蜘蛛,這些標記常用來當作警告的象徵。

顏色的運用也是服飾和刺繡的重點。取自番紅花、石榴的黃色染料,取自茜草、洋紅、或寄生於仙人掌昆蟲體內的紅色染料,取自靛青的藍色染料,都是常用的染料。當然世界各地也有許多獨特的方法,從根、莖、種子、果實取得染料。顏色的深淺常取決於用水的來源(雨水、河水、泉水各有差異),採收時間是否正值豐收期,和土地肥沃與否。植物性染料的變化顯然豐富許多,但都有與苯胺(aniline )和其他染料混合時褪色的問題。

在不同的國度,顏色常有不同的代表意義。例如在歐洲和美洲,黑色代表悲傷,中國是以白色為悲悼的標誌,此外,敘利亞和亞美尼亞人用淺藍色,中東使用黃色,而伊朗則是以枯葉的顏色表示傷痛。

紅色用來表示快樂、生命和愛,倒是相當普遍的,通常紅色被用在小飾品上,許多的項鍊都用紅色的小珠或珊瑚來製作,像義大利和西西里的小孩子就常可見到配戴紅色的珊瑚項鍊,羅馬也有一種稱為「布拉」(bulla )的紅色項鍊。

金屬和石頭都同樣被認為具有強大的力量。用金屬片和小鏡子綴成的裙飾,據說有驅離邪祟的作用,而一些用金屬製成的項鍊、耳環、手鐲、戒指、腰帶,也都被認為有相同的功能。而石頭則常用於項鍊或縫綴於衣飾上,代代相傳之下,認為有「完美」、「不變」、「綿延不絕」的意義。

3.帽子

在許多文化中,頭被視為力量的根源,不可侵犯,許多的傳說、宗教教義和儀式,便圍繞著這個主題衍生而出。這個人體非常敏感且易受傷的部位確實有保護的必要,因此帽子的發展便有了三層意義:保護、地位象徵、儀式。

早期人類以獸皮製帽,不僅僅有保護的功用,更常是一種勇氣的表徵,獵人們常用以炫耀其捕獵功夫的高超。動物的角、骨頭等其他部份常用來裝飾帽子。

許多地區,牧羊人仍戴著羊皮帽,穿著羊皮夾襖,帽子的形式從正圓的到毛茸茸的都有,也有一些用羊毛編織成的無邊帽。在嘉年華會慶典上,以動物的頭形製作的大帽子一定是最重要的部份。

羽毛也是帽子常用的素材。老鷹的羽毛常被使用,象徵為權勢、力量。北美印第安人便是用它來表示地位、勇氣和權力。在非洲、南美太平洋島嶼的部落,都有著完全用羽毛製成鮮豔無比的帽子,這樣的設計有著光環的效果,同樣有著頌讚的表現。在歐洲,羽毛則只是帽沿的裝飾。

對於樹木的崇拜也表現在用葉子製作帽子。用葉、花製成的冠似乎表達了與土地之神和豐收之神的連繫。花冠由於顏色的不同常有不同含意,為配合時令、節慶都有其特殊的配戴時機。許多花冠仍沿襲著,但一些部份則已使用花來裝飾帽子取代了。

在亞洲,有一種使用稻草或燈心草(rushes)編織成的帽子,它可以遮陽,亦可遮雨,在中國、日本和遠東地區都可見到,它的形式一直都沒有改變。

隨著人類生活型態的改變和居住地區的遷移,帽子的製作有了一些發明,用羊毛或棉花來編織是最早的發明,歐洲的最早樣式是一種圓形,和頭型十分緊密貼合的帽子;希臘和羅馬則是一種寬邊低頂帽( petasus)或皮便帽(pilens),現在的阿拉伯人仍戴著它;頭巾則象徵著自由,羅馬的奴隸解放,帽子便成了通俗的衣飾,人人頭戴頭巾,塞爾特人(Celts )也有戴頭巾的習慣。

帽子演變成地位、貿易不可缺的服飾配件,一種專門為航海人製作的頭巾便出現了,希臘傳說中的綺色佳之王( Ulysses)就總是戴著這一種頭巾出現。

在波斯,可以看見一種來自小亞細亞和東方的佛里幾亞軟帽(Phrygian bonnet),它是後來許多帽子的基本形式。佛里幾亞軟帽最早是波斯軍人在戴,這種圓錐形的帽子非常受到塞斯拉(Mithras ,光的真理之神,即太陽神)的喜愛,因此,由於宗教的影響,這種帽子的形式一直傳佈到英格蘭,而演變成撒克遜( Saxon)式帽子的出現。

農人的帽子依舊很簡單,許多國家都以法律明定帽子應戴的樣式,隨著這些律法的廢除,農村女性的帽子才有了城市宮廷的模仿型式出現。

基督教國家曾經有規定女子服裝的形式和戴無頂的帽子,特別是在教會的場合。他們被要求戴一種稱為〞wimple〞折疊式的頭巾,算是現在女子習用頭巾型式的濫觴。這些頭巾逐漸變成農民服飾的基本部份,且發展出了許多已婚、未婚婦女戴用的特殊式樣。

十五、十六世紀的法國和法蘭德斯(Flemish,北海沿岸),發展出了蕾絲的製造工業,正逢服飾解禁的同時,因此,許多的帽子和頭巾開始用漿硬的棉布和蕾絲來製作,許許多多的新樣式又被發展出來,可說不純粹是工作時戴用的,許多是為了禮拜而特別製作的。

氣候是影響帽子形式的一大因素,寒帶多用羊皮或其他獸皮製作帽子,有的還在耳朵附近有垂下的部份作遮掩保護的效果。在熱帶,寬邊帽則是一致的造型,在北美、南美的牛仔,墨西哥、西班牙、匈牙利的草原,都可以見到。稻草帽在遠東地區和美洲可見到形狀、樣式大小不同的男、女用帽子。在葡萄牙,有一種女生的小毛帽,可遮蔽眼睛的光彩,但不保護頭部。在西班牙,則有一種含帽子、頭巾一體的形式,頭巾包住頭部,再戴上帽子。在義大利,女人著多層覆蓋的布保護頭部,其他區域還有披肩連著頭紗,多層摺疊的頭飾。在一些國家,女人常用頭頂來攜帶大水瓶,他們則有一種平的襯墊戴在頭上。在奧圖曼帝國統治下的國家,都採用巴爾幹國家常用的土耳其形式的面紗。一種頭巾式的帽子,被一些伊斯蘭教國家的男人所使用,這種穿著,一方面是信仰,另一方面也有抵擋風沙的作用。這一種稱為turbans 的頭巾式帽子,在撒哈拉沙漠南部、丹麥等地都有相同的形式。這種帽子戴的時候會遮住下半個臉龐,可以避免風沙的吹襲。南斯拉夫和阿爾巴尼亞也有turban式的帽子,這種帽子保裹住頸子,同時有禦寒和防熱的作用。

許許多多的因素影響帽子和頭巾的形式,例如義大利軍隊的帽子為奧地利人所愛用,而墨西哥女人常用的頭巾,竟是歐洲嬰兒洗禮時穿的小長袍。

帽子或頭飾也象徵地位,顏色的不同也有關係。許多特別的帽子是針對喪禮、慶典、禮拜、冬天或夏天所設計的。一些專門為已婚、未婚婦女設計的帽子,常是村落之間重要明顯的標記。

4.鞋子

如果和服飾中的其他部分比較的話,鞋子的改變演進算是最小的了。在城市中,只要是想得到的鞋子的形式,大多已存在,但城市的改變似乎影響不到鄉村。對鞋子而言,「堅韌而持久」是基本的要求,鞋子一般都很昂貴,很不容易在家裡自行製作,是需要高度技巧的工藝。

早期的人類並不穿鞋,即使是長途跋涉,也不輕易穿鞋子,除非是要進城。在古埃及的壁畫裡描繪出這樣一幅景象:貴族赤足走在前面,而奴隸則提著鞋子在後面備用。鞋子曾經是身分的表徵,農夫和奴隸是不可以仿效的,在某些地區則是衰老、婦孺才能穿著涼鞋。奴隸常是不穿鞋子的,這種限制有防止他們逃跑的作用。

最早的鞋子應是用棕櫚葉、紙草(papyrus )或其他植物纖維編成的草鞋,這種鞋子設計簡單,上端用亞麻或皮帶來固定。這種早期形式的鞋子,有許多的名字:拉丁文叫做solea ,即英文中「腳掌」(sole)的意思,西班牙叫alpargatas,法國叫espadrilles ,義大利叫ciocie,南美叫ushutas ,這些地區的鞋子都是來自羅馬帝國文化的延伸。

另一種由農夫沿用多年的涼鞋是平底,用皮繩環固定的。這種鞋在今天的代表便是日本的木屐(geta),及阿拉伯、北非、和南美部份地區的涼鞋。早期希臘作家和喜劇演員常穿一種套的鞋子,叫soccus,(此字源自英文的襪子(sock)),soccus用軟皮革或羊皮製成,在大拇指和第二指間有分隔,是具有權勢的人才能穿的,它也是日本襪鞋(tabi)的前身。

一種農夫常用的鞋子是用皮革包裹腳,然後用皮帶綁縛而成。有時候一些蕾絲綁在腳踝上,然後以十字交叉方式一直綁到小腿或褲子上。這類的鞋子隨處可見,蘇格蘭的ghillie,波蘭高山民族的鞋子都是。這類鞋子有的有前端翹起(turned-up )的情形,有保護腳趾的作用。

用獸皮製鞋,如同用獸皮製衣一樣,具有顯示勇氣、英雄氣概的作用。

鞋子的穿著和氣候的關係也很密切。北印地安人穿著一種鹿皮鞋,但他們遷移至阿茲特克後,用海豹皮製作的靴子就發展出來了。這種靴子在拉不蘭、格林島(Greenland)和西伯利亞都可見到。毛皮常內翻製鞋,目的在取暖,在氣候較暖的地區,毛皮的部份便被去掉,只使用皮膚的一層來製鞋。

木頭被用作製鞋的例子較少。木材的過於堅硬,限制了足部的活動是主要的原因。在羅馬帝國時的犯人穿著木鞋,目的是為了防範逃跑。在歐洲發展出的一種女子穿的厚底鞋,則是為了避免他們的鞋子被路上的泥濘給弄髒了。發源於西歐高地森林地區亞爾丁的一種木底鞋galoche ,則是農民穿的,這種鞋子除了鞋底之外,其餘部份仍是以皮革製做。

事實證明,木鞋較受低窪地區居民的喜愛,原因是他們利用木鞋不透水的特性,保持他們足部的乾燥。但即便如此,他們對木鞋的態度仍是能不穿它,便不穿它。這些低地居民的木鞋,常用整塊柳木、白楊等硬木製做,這種鞋子自然是適用於平坦的地區,高地或崎嶇之地絕不適用。

木鞋製造公會在1570年成立於荷蘭,這種形式的鞋子至今仍在一些地區使用著。在英格蘭直到19世紀左右,才為磨坊工人們所普遍採用,木屐(clog)和木鞋(sabot )普遍用作工作鞋及禮拜和慶典時穿著,在鞋子上面常鑲有銀質的扣子。

另一種農夫的鞋子是靴,它是為了同時保護小腿和踝部而發展的。由於日常生活中常有一些有刺植物、蚊蟲的蟄咬,和騎馬時的摩擦,使得小腿的保護益形重要,加上天氣寒冷及冰雪的侵襲,因此,一些由毛皮、皮革、樹皮、布、金屬片和金屬環製成的靴子便應運而生。同時,綁腿的使用也發展出來。靴子在古文明便存在,特別是士兵最常穿用,而紅色是最常用的顏色,使用紅色的原因應是在避免見到艱苦訓練後,腳指磨傷流血的樣子,但後來軍靴都統一改做黑色的。靴子的風行,是從戰爭引發而來的,尤其是一些飽受征戰的國度。靴子特別受到牛仔、牧馬人的喜愛,逐漸成為他們的基本配備,而波蘭、匈牙利、蘇聯的軍隊和農民,也都因為仰馬為生、或與馬終日為伍,而穿著馬靴。

二、民俗音樂

1.節奏:

24拍子

3拍子

複雜的節奏

拍子的強弱

2.旋律:

每個民族的舞蹈音樂,常常有屬於他們特有的旋律形式與結構。

例子:夏得西

3.樂器:

希臘:曼陀鈴

安地斯山:排笛、吉他

墨西哥:喇叭

馬其頓:喇叭

羅馬尼亞:風笛、排笛、鐵琴

匈牙利:鐵琴

蘇俄:三角琴(balailaka)

南斯拉夫:曼陀鈴、短笛、喇叭、牛皮風笛

亞美尼亞:嗩吶

匈牙利:小提琴(fiddler)

保加利亞、吉普賽:手風琴

西班牙:手風琴

土耳其:saz

4.歌唱:

保加利亞123

蘇俄12

亞美尼亞

外西凡尼亞

土耳其

以色列12

南斯拉夫吉普賽

墨西哥